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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多少可以立案?

发布日期:2020-08-14浏览量:664

大家都知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不过在实际生活中却仍然存在一些“欠债不还”的不道德行为,因欠钱而导致反目成仇的案例比比皆是。甚至还有人说,“凭自己本事借的钱,为什么要还回去”。正是由于这种现象频发,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感增加了,可以说已经达到了人人谈“借钱”色变的地步,毕竟钱都是自己辛辛苦苦挣出来的。


当然,人们欠钱不还的原因有很多,大多数可能还是因为还不起。如果这样,就不能算说欠钱不还了,而是欠钱没有按时还。对这些人,还是应当换位思考,给予谅解,适当延长还款期限。但除此之外,也有一些人是有钱却不想还,甚至是携款潜逃。

对于这种现象,贷款人该怎么做呢?



由于“欠债不还”现象多发,“讨债公司”也悄然而生,有一些出借人委托讨债公司,采取威胁、恐吓、暴力、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违法手段索要债务。这种方法也许可以迫使借款人还款,但是,要知道“讨债公司”是非法的,请“讨债公司”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所以对于欠钱不还的人,我们应该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来保障我们的权益。我们国家对于这种现象的惩治力度也在不断加大,帮助许多人解决了欠债问题。



但是有些不太懂法律的人可能会问,当我们借给别人的钱款较少时,法院会不会不受理?借钱不还多少才可以立案呢?


其实无论欠款多少,我们都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还款,只要起诉,法院就会受理。

法律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有以下四条:

①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②有明确的被告

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只要你满足这些条件,法律一定会给你一个公正的判决。根据《民法通则》

第二百零七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百零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法律的存在,是为了追求正义,是趋向正义的一种工具。如果你也有类似的问题,也可以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北京赵作明律师事务所,由赵作明律师申请设立,致力于打造国内首家收支公开、服务公益的特色律师事务所。赵作明律师是中共党员,长期在军队从事法律、心理等工作,转业前系正团职干部、武警上校警衔,公职律师,现为中央政法委委托教育部实施的“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在读博士。

他打造的律师事务以客户满意为目标,始终以客户的利益为核心,确保每位客户享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在坚持法律的基础上,实现客户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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