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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给网络主播打赏,作为家长可以主张平台退钱吗?

发布日期:2020-08-14浏览量:2064

公民来信:赵主任好,我的孩子经常观看直播平台,他今年才8岁,并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用手机给主播刷礼物,我能把钱要回来吗?

赵作明:

近年来随着网络直播越来越火,直播的火爆不仅吸引了很多成年人观看,许多小孩子也为此着魔。在各大网红主播的直播间中,都可以看到有大量网友送礼物,已经有很多新闻爆出小孩子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给主播送礼物的事情,这种事情已经不是个案。 那么这种情况下,钱能要得回来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和老年痴呆症患者,这些人对主播的打赏行为是完全无效的,可以主张要回。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情况则稍有不同。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二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七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

根据以上条款,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发生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等不相适应的合同,又没有经过法定代理人追认的,合同是无效的。所以说一个十岁小孩子给主播送出几千甚至几万元的礼物,显然是与其智力不相符的,主播应将打赏的钱退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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