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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 个人擅自加盖公司公章,公司应该承担责任吗?

发布日期:2019-03-03浏览量:858

在现实生活中,有一些人为了借钱或者为了达到其他目的,会利用公司的名义来逃避自己的责任,那么如果出现这种个人擅自加盖公司公章的情况,公司应该承担责任吗?下面我们来看一个案例。



王某向杨某借款5000万元,二人签订了一款借款合同,在担保人处王某签字加盖了其所在公司的公章。后王某逾期未偿还借款,于是杨某便起诉王某及其公司,他认为该公司作为合同的担保人,应当为王某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此案最终的判决结果是法院驳回了杨某对公司起诉。原因是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应当就对外担保形成公司决议,也就是说必须要经过董事会或者公司股东会议来决定。合理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如果公司通过决议并自愿盖章则代表该公司自愿共同承担债务,若到期未履行义务,可以把自然人与公司一起作为被告。



但此案中,王某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私自加盖公章,其公司单位并不知情,除非王某能够拿出证据证明印章为公司亲印,否则对公司没有法律约束力。另外,在这种情况下,王某已经触犯了法律,损害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还可以就其行为对公司造成的影响追究王某的法律责任。


公章是一个企业、团体、学校的法定代表标志。为了防止某些不法人员私自利用公章,进行诈骗等活动,侵害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了规范人们的行为,减少上述违法情况的出现,我国法律在应对个人擅自加盖公司公章方面,也出台了一些相关规定。


首先,按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行为人通过私自盖公章来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除非企业有明显的过错,否则企业对该行为人的违法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不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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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要充分认识到印章的重要性,应当在公司设置印章管理者,同时加强和规范印章的管理。明确印章管理者的职责,规范印章使用的业务流程,任何人使用了印章都要获得上级批准并且有所记录,使印章的使用更加合理、规范化。


通过上述案例的分析,相信大家对于私盖公章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还有疑问,也可以咨询赵作明律师事务所,我们有专业的法律知识,给您更好的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北京赵作明律师事务所,由赵作明律师申请设立,致力于打造国内首家收支公开、服务公益的特色律师事务所。赵作明律师是中共党员,长期在军队从事法律、心理等工作,转业前系正团职干部、武警上校警衔,公职律师,现为中央政法委委托教育部实施的“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在读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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