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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

发布日期:2020-08-14浏览量:143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情况,讨论了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含义及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行为如何适用 刑法有关规定的问题,解释如下: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现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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