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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打赏主播,家长除了头痛还能怎么办?

发布日期:2020-08-14浏览量:2250

近几年,各个直播平台火遍全网络,网友们身处在不同城市,却在同一直播空间里寻求某种慰藉,有些人花重金只为听主播唱歌,也有些人刷小礼物只为了寻找存在感,也因此成就了直播市场的巨大的金钱场。


在这群“网友”中,也有许多未成年人,有关未成年人巨额打赏主播的新闻也不在少数,但钱是父母辛辛苦苦赚来的,不是大风刮来的,针对此类现象,社会上也出现了许多问题。



2018年1月,辽宁省大连市的梁先生发现自己卡里的6万元不翼而飞,追问下9岁女儿承认是自己打赏了主播,目的是“让主播教自己捏橡皮泥”。

其实“熊孩子”打赏主播的行为实质上是是对主播的赠与,是对财产的一种处分。即用户与主播之间建立了赠与合同关系。所谓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与人,受赠与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那么作为未成年人,在没有征得家长的同意情况下,拿着家长的钱财打赏主播,这样的“打赏”具有法律效力吗?

有律师表示,这种现象已超出了未成人的行为能力和认知能力范围,属于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规定,8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仅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此外,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也就是说,“熊孩子”不仅无权擅自处分父母的钱,其法律效力是待定的。只有征得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追认才能被法律认可,如监护人拒绝追认则归于无效。


那家长能否将钱追回呢?


小孩子作为一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打赏金额比较大,是可以撤销的,但关键是要证明打赏行为是未成年人所为,这是有难度的。因为仅仅凭“未成年人巨额打赏的行为无效”一句话,并不能证明钱是孩子打的。


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还要提供客观、充足的证据来证实。如果家长无法举证“熊孩子”未经家长同意自行打赏,则要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若家长发现未成年子女打赏主播,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①与主播、直播平台协商退回钱款

②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⑤委托律师进行搜集证据、辩护

作为未成年人的父母,要依法履对子女的行监护义务,妥善保管银行账号、支付密码等个人信息。同时教育子女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防范互联网风险。在遇到此类问题时,沉着冷静,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北京赵作明律师事务所,由赵作明律师申请设立,致力于打造国内首家收支公开、服务公益的特色律师事务所。赵作明律师是中共党员,长期在军队从事法律、心理等工作,转业前系正团职干部、武警上校警衔,公职律师,现为中央政法委委托教育部实施的“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在读博士。

他打造的律师事务所以以客户满意为目标,始终以客户的利益为核心,确保每位客户享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在坚持法律的基础上,实现客户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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